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瑞贝卡发制品股份公司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

浏览:12666  发布时间:2012-03-21

    2月17日,省科技厅、省财政厅、省国家税务局、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行文(豫科【2012】8号),公布了河南省2011年度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,瑞贝卡发制品股份公司名列其中。
     按照国家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规定:“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。企业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,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,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。”瑞贝卡发制品股份公司于去年8月份着手开展高企复审工作,近半年来经过申报、地方初审、专家评审、公示等环节,最终报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并通过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  数年来,瑞贝卡公司充分利用入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优势,加大研发投入和科技创新力度,取得了可喜的成果。3年来该公司共申报专利267项、授权211项,鉴定省级科技科技成果6项、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3项,承担国家和省市资金计划项目20多项,为企业可持续发展、实现“两个拥有”愿景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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